- 索 引 號:000014349/2022-00196
- 統一登記號:NXDR-2022-01010
- 公開責任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公布日期:2022-10-31
- 生 效 日 期:2022-10-31
- 信息時效期:2027-10-30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 公 開 范 圍:全部公開
- 文 號:寧政辦發〔2022〕20號
關于印發《寧鄉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NXDR-202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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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政辦發〔2022〕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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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寧鄉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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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機關各單位:
《寧鄉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學制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
市直各相關單位要依托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根據上級制定的實施規范,對清單內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細化完善實施規范,結合實施情況確定子項、辦理項,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時限、中介服務、收費、許可證件、數量限制、年檢年報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二、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各級實施機關要依照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制定辦事指南,同步在相關業務辦理系統、政務服務大廳等平臺和場所進行更新,確保線上線下內容一致。在嚴格執行辦事指南的同時,要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求,通過推行告知承諾、“一件事一次辦”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改革措施,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三、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變相許可。存在變相許可情況的,應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等予以糾正。要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政府門戶網站等投訴舉報渠道,針對違法違規實施行政許可或者實施變相許可等問題加大監督力度,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四、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對列入清單的事項,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其中,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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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寧鄉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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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關于《寧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鄉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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